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8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09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2月11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2-010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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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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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公司连续聘用上会所年限达到27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为配合公司保证审计质量和公司年报的按期披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编号11010205);于2020年11月2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2020年业务收入125,019.8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6,140.49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1,5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56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7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15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1年审计费用拟收费235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75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所,该所自1994年起已连续2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2020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连续聘用上会所年限达到27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为配合公司保证审计质量和公司年报的按期披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解及沟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光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5号金桥红枫万豪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11日
至2022年2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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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单位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出席人身份证、能证明出席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相关资料需求同上),信函地址:上海市潍坊西路55号7楼,邮编:200122,收件人:蔡女士,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电子邮箱:600823@shimaoco.com;
4、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00-4:00);
5、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上海市潍坊西路55号7楼;
2、邮政编码:200122;
3、联系电话:(021)20203388;传真:(021)20203399;电子邮箱:600823@shimaoco.com;
4、联系人:蔡女士。
(二)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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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