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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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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2022-01-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22-005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公告披露了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送达的(2021)京仲裁字第3008号《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1年9月3日,公司发布了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披露了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仲裁案件,鑫都公司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上述裁决书的申请。2021年12月3日,公司发布了涉诉(仲裁)案件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披露了鑫都公司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4民特699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事项。

截止目前,本案件取得新进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本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2022年1月24日,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黑01执304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令鑫都公司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1.履行北京仲裁委员会(2021)京仲裁字第3008号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承担本案执行费。

(二)责令鑫都公司在收到此令后七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

二、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2021年8月31日公告的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等303,711,635.24元(公告编号:2021-037),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三季度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利润的影响已经在公司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体现。鑫都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就本次执行,对公司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最终影响以会计师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也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