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2-00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万元左右;
2、公司预计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00万元左右。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万元左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0万元左右。
2、预计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000万元左右;预计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5,800万元左右。
3、预计期末净资产为2,000万元左右。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本期业绩预告是否适当和审慎的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年度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盈利预审计情况的专项说明》,相关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日,我们对山东金泰的年报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最终的审计意见尚未形成。
截至本专项说明出具之日止,预盈公告仅就我们目前实施的审计程序和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而言,尚未发现山东金泰披露的预盈公告中所披露的2021年度业绩预盈的财务数据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另外,我们提请本专项说明的使用者关注预盈公告“四、风险提示”所述之2000万元的债权转让业务,我们尚未就该业务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我们的审计工作未完成,本专项说明并非最终审计意见。随着审计工作的进行,我们可能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审计证据,由此可能导致山东金泰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预盈公告存在重大差异。”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45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4.13万元。
(二)营业收入:4,910.12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4,643.46万元。
(三)期末净资产为1,363.32万元。
(四)每股收益:-0.0616元。
三、本期业绩预盈的主要原因
(一)主营业务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原料药销售业务,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幅度较大;报告期内未计提大额的信用减值损失及汇兑损失。
(二)非经营性损益的影响。
2020年公司一次性缴纳了原欠缴的医疗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后,本报告期不再计提医疗保险费滞纳金。
四、风险提示
(一)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021年9月,公司将持有的陈治宇20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公司”),并于2021年12月收到债权转让款。受疫情影响,中维泓公司暂无法配合会计师履行审计程序,后续会计师履行审计程序后,如认为上述交易不具有商业合理性,可能会对公司2021年扣非前及扣非后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存在公司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报为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
(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说明。
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7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若公司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表明公司同时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6条所列条件的,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其他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金泰 公告编号:2022-00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7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9.3.5 上市公
司股票因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应当在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发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发布2次风险提示公告”的规定,公司披露本次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原因
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第(一)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7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预计公司2021年实现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 9.3.11的规定,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或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公司出现第9.3.11条所列其他任一情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