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0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1年度业绩预告专项说明补充说明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业绩预告出具了《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第六号定期报告》的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专项说明做了补充说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预告情况的补充说明》。
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尚未完成最终审计,具体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0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2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告知函,隆鑫控股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渝05破申666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受理了隆鑫控股的重整申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62,901,23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其中,累计质押62,370,000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9.16%,占公司总股本的33.17%;累计被轮候冻结62,901,231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33.45%。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组织机构、财务等方面与隆鑫控股保持相互独立。不存在被隆鑫控股违规占用资金或为隆鑫控股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隆鑫控股重整事项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与隆鑫控股保持密切沟通,以便掌握其重整事项的最新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