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2-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00 证券简称:中国交建 公告编号:临2022-004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2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03号),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2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2月25日

至2022年2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未征集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3经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材料详见2022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在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6:30),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2月23日)。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办理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出席登记时,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股东出席会议时需携带上述登记文件或有效副本或有效复印件,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备验证。

六、疫情防控期间参会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于目前处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和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题有任何问题,均可发送至本公司邮箱ir@ccccltd.cn或直接拨打电话010-82016562,公司将予以解答。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北京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配合以下事项,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1.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事前填报。

2.《预先登记表格》(详见附件3)。

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2月23日17:00 前将《预先登记表格》发送至公司邮箱ir@ccccltd.cn。为保障参人员健康,未在前述时间完成申报、近14天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请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配合工作人员实施以下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体温测量正常;

(2)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3)已经完成预先登记;

(4)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

(5)具备进入会场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出示疫苗接种证明。

任何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士,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1米并全程佩戴口罩。未能符合或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人员,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以尽量保持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人数在合理上限以内。公司亦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权益及有关人身安全,采取必要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七、联系方式

股东如就本次股东大会有任何疑问,可以在2022年2月23日17:00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中国交通建设大厦

联系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 100088

联系人: 谭璐、赵阳

电话: 010-82016562

传真: 010-82016524

本次股东大会时间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3.预先登记表格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2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附件3预选登记表格

预先登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