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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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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2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补充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系因原公司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导致。

● 上述原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邢博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临2022-026号),现就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涉及的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5日,公司原控股股东金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花投资”)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66,897,6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63%)被司法拍卖, 2022年1月26日完成划转过户(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临2022-003号)、《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05号)、《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的公告》(临2022-007号))。权益变动股份过户后,金花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减少至4,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

上述权益变动后,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未发生变化。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94,608,1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5%(其中,邢博越持有64,566,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杜玲持有10,974,2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杨蓓持有10,545,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钟春华持有8,521,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权益变动后公司董事会构成

2022年3月4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部分董事,目前董事会现有九名成员中,邢博越先生通过关联人推荐并通过原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为三名,邢博越先生直接提名的董事为四名,占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

三、公司董事会认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理由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存在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因此根据上述股东目前持股情况及董事会提名选举及构成,公司董事会认定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邢博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邢博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邢博越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邢博越

2、杜玲

杜玲女士任职的西藏圣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主营业务为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学技术、园林技术的咨询及服务;瓜果蔬菜、花卉、盆景、苗木的培育、种植及销售;农机农具、农副产品的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销售;农家乐开发;园林绿化工程;土地整理;土石方工程;生态环境治理;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杜玲女士持有其26%的股权。

3、杨蓓

杨蓓女士任职的西藏圣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为西藏自治区,主营业务为农业信息咨询;农业科学技术、园林技术的咨询及服务;瓜果蔬菜、花卉、盆景、苗木的培育、种植及销售;农机农具、农副产品的销售;畜禽、水产品养殖、销售;农家乐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杨蓓女士持有其50%的股权。

4、钟春华

钟春华女士任职的西安仪表厂注册地为陕西省,主营业务为自动化仪表与成套装置、自动化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工厂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机床数控系统、环保工程及设备、建筑物及能源监控管理系统、系统工程及应用软件、弹性元件及备品备件的生产、销售、安装、咨询、服务技术转让;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生产所需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进口、“三来一补”业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购销业(国家有规定的除外)、物资储运、水电安装、服装加工、机械及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制造、销售;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及印刷电路板的加工、销售、表面处理(喷漆、喷塑、电镀);化工产品(易制毒、危险、监控化学品等许可项目除外)、建筑材料、油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钟春华女士无产权关系。

(二)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说明

2020年9月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邢博越、杜玲、杨蓓、钟春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拟在公司股东大会中采取一致行动。根据该协议:各方同意,在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并做出对外的统一意见,内部意见不一致时,按照持股占多数一方的意见为准;各方承诺,如其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对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主体进行转让时,则该等转让需以受让方同意承继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代替出让方重新签署本协议作为股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截至本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临时保管各自持有的金花股份的全部股票情形。

(三)股权结构图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独立性并未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仍然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系统,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继续保持机构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和资产完整。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0 证券简称:金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3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三期北楼42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邢雅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赵舸女士、董事汪星先生因疫情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明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拍卖转让全资子公司金花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乐、贾小琪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