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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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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5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2年3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3月28日以紧急通讯方式召开;应收到《议案表决书》11份,实际收到有效《议案表决书》11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号)。

(二)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7号)。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6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情况:本次预计为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2022年末为甘肃宏汇担保余额不超过6.253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额: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88,014.76万元人民币,均不存在逾期担保现象。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2月11日召开了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同意公司2022年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亿元,预计净新增担保额度40亿元。其中:预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和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净新增担保额度39亿元;预计对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参股公司的净新增担保额度1亿元。(内容详见公司2022-005号公告)。

2、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情况

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宏汇”)为公司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为满足甘肃宏汇生产经营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在2022年度为其提供净新增担保额度2亿元。

现根据实际需求,甘肃宏汇业务继续保持其原存量担保4.253亿元,年初计划为其提供的2亿元净新增担保计划不变,预计2022年末为甘肃宏汇担保余额不超过6.253亿元。

甘肃宏汇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运作规范且风险可控。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可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其加快完成技改项目,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3、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调剂情况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相关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最新相关担保制度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计划》(公告编号:2022-005号)附件明细中所列公司的担保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使用,具体调剂方式如下:

(1)控股子公司:可在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

(2)参股公司(包含合营、联营、参股50%实现共同控制的公司及其它参股公司):按照参股比例50%(含)及以下划分为两类,可在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

(3)上述内部额度进行调剂后,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甘肃宏汇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50%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综合利用及技术开发;煤制品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不含国家限制经营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2,550.78万元,负债总额242,872.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40,584.26万元,净资产149,678.52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598.56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02,094.28万元,负债总额255,956.3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66,761.06万元,净资产146,137.91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2,399.9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际发生时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公司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88,014.76万元人民币,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事项是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议的,既兼顾了公司实际发展、经营决策的高效要求,又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88,014.76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4.54%,其中: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523,012.03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90.67%。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4月14日 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4月14日

至2022年4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登记时间: 2022年4月7日、4月8日北京时间10:00-18:00;

(四)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2年4月8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