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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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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9版)

1、登记时间:2022年 4月18日

上午 9:30-11:30,下午13:30-15:30,逾期未办理登记的,应于会议召开当日13:00之前到会议召开地点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3、登记办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3(1)、(2)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上,信函以本公司所在地苏州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繁骏、钱静波

联系电话:0512-67027000

传真号码:0512-67027009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

邮编:215126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2-002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年 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6)。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陈淑珍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陈淑珍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淑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会员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聘任王明君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亚翔集成一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08)。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附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

王明君女士,1968年1月出生,中国,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专业资格:高级会计师。

经历:1990年7月至1991年6月于黑龙江省宝清县五九七农场政法科工作,担任公证员。1991年7月至2000年6月于江苏新沂农药有限公司先后但任出纳、成本会计。2000年7月至2005年10月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成本会计、总帐会计、财务科长,负责公司税务申报、成本核算、合并报表等工作。2005年11月至2006年5月于苏州群伦精密机电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总账会计工作,全面主管公司会计工作。2006年5月迄今于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部负责人,主管公司会计工作。

现职:2006年5月迄今担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资深经理。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2-003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2年3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以上六项议案均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2-00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室

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 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76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00 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金福,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洪毅,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1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0年度相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1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 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