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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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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0版)

2021年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中兴华审字(2022)第 41001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7,500,004.51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90,110.00元,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0,506,492.42元。基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经营现金支出较大,公司 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出发,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符合《公司章程》等公司的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陈述,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3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30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计2,055,2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6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计632,800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9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8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2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777,0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应以购买价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其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2.88万股限制性股票,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6.72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务的薪酬标准和履职情况领取相应的报酬,公司不另行发放监事津贴;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监事,公司未另行支付任期内担任监事的津贴。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度监事薪酬之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的第四节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2-04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8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17名投资者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030,1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93元,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72,999,999.68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4,300,405.84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99,593.84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1日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16号)。

(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2-04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 2021 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