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00 证券简称:祥和实业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赫山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70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产品-7天滚动型 2014 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2年4月8日-2022年4月22日,具体赎回时间见进
展公告。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14)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祥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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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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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都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SH)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赫山支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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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子公司对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70,965,647.27元,本次委托理财合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7,000,000.00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58%。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7.18%,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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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