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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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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3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平锌电”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8日16:00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资料于2022年4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经参会董事提议并全部同意,推举董事李尤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实有董事8人,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非独立董事陈恪锦先生和独立董事夏洪应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收回有效表决票8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尤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四个子议案。

2.0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李尤立先生、夏洪应先生、窦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李尤立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2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方自维先生、王楠女士和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方自维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3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楠女士、方自维先生、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王楠女士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04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夏洪应先生、王楠女士、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夏洪应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尤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4、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该议案分为四个子议案。

4.01关于《聘任窦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窦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2关于《聘任陈恪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陈恪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3关于《聘任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志敏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4.04关于《聘任杨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杨忠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张金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忠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杨忠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真号码:0874-8256039

电子邮箱:lpxdgf@china.com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赵静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赵静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真号码:0874-8256039

电子邮箱:lpxdgf@china.com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李荣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036”《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的公告》的公告。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5、6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附件:个人简历

李尤立:

男,1969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工商管理硕士。1993年7月至2003 年12月,历任公司锌厂班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厂长;2003年12月至2016年2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9年1月,任公司副董事长(2018 年6月起主持工作)、总经理;2019 年1月至2019年4月3日,任公司副董事长(主持工作);2019年4月4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尤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李尤立先生于2018年9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和中国证监会云南 监管局警告、罚款,详见 2018 年9月1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和2018年9月15日罗平锌电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号:2018-128)。李尤立先生长期供职于公司,对有色金属行业的发展情况有着较为深入的认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比较熟悉。自 2018年6月22日全面主持公司工作以来,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且完成既定目标。

方自维:

男,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96年至今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财税咨询等工作。现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云南省财政厅社会组织党委委员;中融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公司)、云南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方自维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方自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王楠 :

女,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1997年7月至2002年9月期间在昆明理工大学任教,从事法律教育工作,同时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兼职律师工作。2002年9月至今在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工作, 期间在2005年被吸收成为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楠律师现担任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云南省律协女律师协会理事,云南省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家库成员,昆明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上市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王楠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王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夏洪应:

男,汉族,博士,1981年2月生,重庆梁平人,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9月博士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有色金属冶金专业,2009年11月至今在昆明理工大学冶金与能源工程学院工作,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国家公派到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入选云南省“万人计划”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南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昆明市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夏洪应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夏洪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窦峰:

男,1970年4月出生,汉族,本科,冶金高级工程师。1994年2月至2005年12月, 历任罗平县锌电公司硫酸厂硫酸车间班长、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2005年12月至2014年4月,历任公司锌厂生产副厂长、常务副厂长;2012年4月至2016 年5月,任公司超细锌粉厂厂长;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任公司锌厂厂长;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3日任公司副总经理。

窦峰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陈恪锦:

男,1973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重庆大学本科。1999年9月至2016年3月历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腊庄电厂发电运行员、检修员、检修班长,公司超细锌粉厂副科长、科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兼工会主席、厂长,公司营销二部经理,物资部经理,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担任公司超细锌粉厂党支部书记兼厂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恪锦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志敏:

男,1973年12月出生,回族,大专,助理工程师。1992年8月至2008年5月,任富乐铅锌矿采矿厂地质班长、公司地测科科长;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任公司采矿厂副厂长;2016年至2019年3月,任公司采矿厂厂长;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兼富乐铅锌矿党支部书记、矿长。

李志敏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志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杨忠明:

男,1975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主管、部长、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律事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4月至今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杨忠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金美

女,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1994年7至2001年2月在罗平县矿冶集团公司财务科工作;2001年2月至2002年9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超细锌粉厂财务科工作,任财务科副科长兼主办会计;2004年4月至2004年12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超细锌粉核算科科长;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并兼任罗平县荣信稀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1月至2013年2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副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5月至2021年7月4日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任财务部经理;2021年7月5日至今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经理。

张金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赵静

女,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国国籍,审计师、税务师。2007年参加工作时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部工作,2008年至2016年任职于公司审计部,2017年调入公司证券投资部任职。2017年1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赵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李荣柱

男、1971年8月出生,汉族,大专,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财务部副经理;现任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荣柱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截止本会议召开日,李荣柱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3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4月8日16:30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经电话确认。经参会监事提议并全体同意,推举监事张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实有监事5人,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张龙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3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经理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及聘任情况

(一)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李尤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李尤立先生(召集人)、夏洪应先生、窦峰先生

2、审计委员会:方自维先生(召集人)、王楠女士、李尤立先生

3、提名委员会:王楠女士(召集人)、方自维先生、李尤立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夏洪应先生(召集人)、王楠女士、李尤立先生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尤立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经总经理李尤立先生提名,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窦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陈恪锦先生、李志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张金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同意聘任赵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聘任审计部经理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荣柱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聘任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22-034”《云南罗平锌电股价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公告;

二、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杨忠明先生和赵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忠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真号码:0874-8256039

电子邮箱:lpxdgf@china.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22-03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22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于2022年4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和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李尤立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9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098%。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该 2人持有及代理了2名股东的股份数),代表股份88,597,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61%;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6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6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股份367,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2、3、4、5、6、7、8、9;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了议案10和议案11;通过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议案12、13、14。

公司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对议案8回避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88,9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72%;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8,9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72%;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8,954,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1%;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172%;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887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10,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7.663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88,7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84 %;反对

255,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34%;反对255,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9.4588%;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8%。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长)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88,94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757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3598%。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8,82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78%;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1765%;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0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罗平县锌电公司需回避表决。

同意23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65%;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28%;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40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3.1765%;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1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3.9407%。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8,7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7.6639%。

根据表决结果,此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同意88,7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7.6639%。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同意88,70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4%;反对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9%;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34%;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2.8828%;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7.6639%。

根据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

(1)总体表决情况

上述候选人中,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的候选人当选。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

(1)总体表决情况

上述候选人中,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的候选人当选。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1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等额选举)

上述候选人中,赞成票数排名居前且赞成比例超过50%的候选人当选。

(2)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耿春丽、杨敏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