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776,722,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业务为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矿采选及金属贸易。目前,公司共拥有5个矿山企业,分别为玉龙矿业、黑河银泰、吉林板庙子、青海大柴旦和华盛金矿。黑河银泰、吉林板庙子、青海大柴旦为金矿矿山,玉龙矿业为铅锌银多金属矿矿山,上述矿山为在产矿山。华盛金矿为公司2021年9月收购的矿山,为停产待恢复矿山。除此之外,子公司银泰盛鸿是一家以贵金属和有色金属贸易为主业,以金融工具为风控手段的综合型贸易服务商,主要为客户提供购销渠道、风险管理、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有3种,涉及金属4种。分别为合质金(含银)、铅精粉(含银)和锌精粉(含银)。黑河银泰、吉林板庙子、青海大柴旦的主要产品均为合质金,其中黑河银泰为高银合质金,吉林板庙子、青海大柴旦均为低银合质金,在销售时金银均单独计价。玉龙矿业的主要产品为铅精粉(含银)和锌精粉(含银)。华盛金矿复产后的产品为合质金。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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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1年9月14日,公司收购了云南芒市华盛金矿6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进一步增加了公司的黄金资源储量。
华盛金矿位于云南省德宏州芒市三台乡,目前拥有采矿权面积0.6338平方公里,采矿权内有果园、麦窝坝两个矿段。2015年,华盛金矿委托北京斯罗柯资源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中国云南省芒市金矿项目独立技术报告》,该报告估算麦窝坝矿段类卡林型金矿矿石资源量总量2,322.50万吨,金金属量70.67吨,平均品3.04g/t。华盛金矿2016年以来基本停产,故其2021年末的资源储量与2015年末一致。
华盛金矿现有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公司计划将其生产能力提升至120万吨/年。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华盛金矿生产规模变更的相关手续。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杨海飞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08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45,192,942.2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519,294.23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673,648.0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71,194,110.75元,减去2021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支付金额(含税)694,180,566.25元,2021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1,357,687,192.5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2,776,722,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694,180,566.25元。
在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将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可以有效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预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的公告》。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的公告》。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对外担保制度〉修订说明的公告》。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修订说明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上第一、三、四、五、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项议案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14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9:30至17:30,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的须在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铮 金梦
电话:010-85171856
传真:010-6566825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75”,投票简称为“银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本次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仅设置非累计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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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黄金 公告编号:2022-009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8日上午11:3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董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645,192,942.29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4,519,294.23元后,202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0,673,648.06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471,194,110.75元,减去2021年公司派发现金股利支付金额(含税)694,180,566.25元,2021年末累积未分配利润1,357,687,192.5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21年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股本2,776,722,2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694,180,566.25元。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公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章程〉修订说明的公告》。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说明的公告》。
以上第一、二、三、五、六、八、九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银泰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