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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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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

2022-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公告》,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322,231,091股股份由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旭”)竞买成交。若本次司法处置最终成交,亨通永旭将持有公司322,231,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

● 亨通永旭之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同时亨通集团为亨通永旭之有限合伙人。亨通永旭与亨通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因此,若本次司法处置最终成交,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由692,280,827股减少至370,049,736股,持股比例由22.22%降至11.88%。本次股权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本次司法处置后续尚涉及竞买人缴纳余款、法院出具执行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后续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上海金融法院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持有的公司322,231,091股股份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本次司法处置已按期进行,现将司法处置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处置的竞价结果

根据司法执行平台《上海金融法院公告》显示,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与沈培今、朱礼静质押式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金融法院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4月8日在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处置沈培今持有的“ST瀚叶”,证券代码:600226,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共计322,231,091股股份。在处置过程中,买受人苏州亨通永旭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竞买账号:B884815***)以每股单价2.70元,申报竞买322,231,091股,共人民币870,023,945.70元的最高价竞买成交。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鉴于亨通集团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亨通永旭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且亨通集团系亨通永旭有限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并与股东确认,亨通永旭与亨通集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司法处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培今先生持有公司692,280,8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22%,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崔巍、梁美华合计持有公司456,939,39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6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数量为322,231,091股,占沈培今先生所持股份46.55%,占公司总股本的10.34%。若本次司法处置最终成交,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江苏亨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亨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崔巍、梁美华、亨通永旭将合计持有公司779,170,4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01%。沈培今先生将持有公司370,049,7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88%。上述股权变动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处置后续尚涉及竞买人缴纳余款、法院出具执行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后续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并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与沈培今先生在资产、业务等方面保持独立,该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