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4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充分,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17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金融衍生品开展情况
货币类衍生品方面:2021年,公司累计交易外汇远期达40亿美元,有效防范了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风险。
商品类衍生品方面:2021年,大宗商品市场价格波动剧烈,公司共叙做期货套期保值项目125笔,交易螺纹钢130,840吨、热卷151,940吨、铁矿石48,500吨、动力煤40,000吨、沥青3,600吨、铝350吨,有效发挥了期货套期保值的作用,稳定了经营利润。
二、2022年计划开展金融衍生品种类及规模情况
(一)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
1.计划开展品种:外汇远期、掉期、利率互换,通过资信良好的商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完成交易。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协议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售汇业务。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向银行及其它机构买进即期外汇的同时又卖出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或者卖出即期外汇的同时又买进同种货币的远期外汇。利率互换是指两笔货币相同、债务额相同(本金相同)、期限相同的资金,作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调换。
2.计划开展业务规模:根据公司业务需求,2022年公司开展货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等值119亿元人民币。
3.资金占用:不占用资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期无需缴纳保证金。
(二)商品类金融衍生品业务
1.计划开展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热卷、动力煤、沥青、螺纹钢、铁矿石、铝等。公司在期货公司开立账户,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基于套期保值的目的,建立期货合约,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商品。
2.业务规模:公司期货套保品种根据公司及大宗商品业务及风险控制需要,螺纹钢、热卷、铁矿石、动力煤、沥青、铝期货品种的持仓上限分别为20万吨、15万吨、30万吨、50万吨、1.5万吨、0.25万吨,最大时点保证金规模不超过1.5亿元。
3.占用资金:开展期货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需要根据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开展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坚持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操作,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匹配金融衍生品的品种、规模、方向和期限,杜绝空锁。同时,金融衍生品交易也存在着一些风险:
1.大宗商品价格剧烈变动风险:当遇到大宗商品价格剧烈变动时,期货价格与现货可能出现走势不同步的情况,二者结合无法完全对冲风险,造成损失。
2.付款、收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进行收付款金额及期间预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或违约,由此可能造成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仓位与实际发生变动,无法实际交割,导致展期、违约等风险。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产品管理办法及指引》《套期保值期货业务管理制度》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子公司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细则,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审批权限、操作原则、报告制度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金融衍生品合规有效开展。
2.公司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进行检查,确保审批流程合规、业务单据备案完整、财务账面数据与银行报价数据一致等。
3.公司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的人才建设,通过吸纳银行、期货等公司优秀人才,开展内外部金融衍生品培训讲座,不断提高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专业水平,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衍生品交易均为针对实际经营中风险敞口的锁定,有利于公司规避相应原材料、商品或汇率价格波动风险,并已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制度及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10 证券简称:苏美达 公告编号:2022-020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201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1日
至2022年5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6、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4. 登记时间:2022年5月6日9:00-16:00
5. 登记地址: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联系方法:(025)84531968;传真:(025)84411772;邮政编码:210016;邮箱:tzz@sumec.com.cn
7. 联系人:郭枫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法: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2. 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