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15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道医药、天道香港、香港海普瑞、美国海普瑞是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其运营均在公司管控范围内。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事项可以满足公司整体的业务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经营的顺利开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前述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暨提供担保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不超过人民币317,883.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86%。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主体提供担保或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13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进行全球化的业务布局和海外业务的迅速增长,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2022年度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交易业务品种
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结合实际业务需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品种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交叉货币掉期、交叉利率掉期等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三)交易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批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业务往来的银行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使其持有的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及外汇负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超过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有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内部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针对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可行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1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及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提高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包括将投资本金收回和收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应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投资方式: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低风险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 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不含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经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在保证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低风险投资品种,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向董事会报告,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高的投资回报。
四、最近十二个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H股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使用部分H股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累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低风险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到期不能赎回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已经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增值。
3、审批程序按照《公司章程》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