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4月12日

查看其他日期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56 证券简称:海兴电力 公告编号:2022-018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份转让基本情况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电力”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丽水海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水海聚”)和李小青女士于2022年1月28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丽水海聚拟将其持有的海兴电力2,6720,60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47%)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每股10.94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小青女士,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292,323,397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丽水海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小青)》。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4月11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丽水海聚协议转让给李小青女士2,6720,603股公司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成。

本次过户完成前后交易各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数和比例以中登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一交易日数据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过户登记完成后,丽水海聚将办理注册资本减资,实际控制人周良璋先生、李小青女士不再直接持有丽水海聚的股份。工商减资事项仍需工商、税务等部门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