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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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我爱我家 公告编号:2022-022号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来高科技产业园西区创远路36号院8号楼5层我爱我家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7人,代表股份数量1,005,248,9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67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625,708,2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6.56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数量379,540,6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1129%。

4.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数量360,247,0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2939%。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提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提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该两项提案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并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9,9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35,320,22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谢勇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469,928,689股,实际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535,320,220股。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君、孙钊;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