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ST国医 公告编号:2022-01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认真审议和投票表决,通过了下述决议:
通过《关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和西安高新医院于2022年4月13日起复诊。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ST国医 公告编号:2022-015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和西安高新医院(以下简称“高新医院”)于2022年4月13日起复诊。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7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在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发生过程中,因公司下属高新医院、中心医院院前机械地执行相关防疫政策,延误急危患者抢救和诊治。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研究,对两家医院作出停业整顿 3 个月,期满整改合格后重新开诊等处理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规定,该事项触发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二、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经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和西安高新医院于2022年4月13日起复诊。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情形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1.8条规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出现的《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情形已经消除,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7条“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材料的,本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如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将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ST国医 公告编号:2022-013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医院收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复诊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以下简称“中心医院”)、西安高新医院(以下简称“高新医院”)收到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复诊《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通知的主要内容
中心医院、高新医院:经省、市级专家检查,认为两家医院整改期间能端正办院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医疗安全、医疗质量、运行管理等各项制度,承担社会责任,整改合格,符合复诊标准。
按照专家组意见,我委同意你们于4月13日起复诊。今后,请你们进一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院内涵质量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下属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和西安高新医院恢复正常诊疗工作,将使公司整体医疗经营活动恢复正常。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核查,按照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要求,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