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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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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进展公告

2022-04-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5月18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中水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机器人”)赎回前期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购买的中水机器人3月15日28天1,000.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20,712.33元。

2022年4月13日,中水机器人通过中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质押式报价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主要情况

(一)已赎回产品的主要情况

(二)本次购买产品的主要情况

中水机器人与上述受托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产品的主要条款

中水机器人与中信证券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署了《质押式报价回购客户协议》和《质押式报价回购风险揭示书》,主要条款如下:

1、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是指中信证券将符合《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深证会[2013]35号)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以质押物折算后的标准券数量所对应金额作为融资的额度,通过报价方式向中水机器人融入资金同时约定中信证券在回购到期时向中水机器人返还融入资金、支付相应收益的交易。

2、中信证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开展报价回购业务,中水机器人与中信证券进行报价回购交易,并委托及授权中信证券办理报价回购的交易申报、登记结算以及其他与报价回购有关的事项。

3、中水机器人需要在某一交易日取款的,须在该交易日之前一交易日15:00前进行预约取款设置,设置成功后公司可在该交易日15:00前取款。中水机器人在非交易日不能取款。

4、购回交易期限按自然日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购回交易期限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中水机器人自提交报价回购委托的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利息收益;自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交易日)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利息收益。

5、在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成交日,交易自动终止,收益由中信证券在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成交日随同回购本金一并支付清算。资金当日可用,但当日不能取款。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投资风险

1、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出现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T+1日(T 为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 T+2日所带来的风险。如果T+2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中信证券原因导致证券或资金划付失败,因质押物价值波动、折算率调整、司法冻结或扣划等导致质押物不能足额担保所有报价回购债务,以及中信证券被暂停或终止报价回购权限、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密切关注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及满足保本要求的具体分析与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使用中水机器人自有资金共计1,080.00万元,投资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属于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中水机器人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不会影响中水机器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已审批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的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