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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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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3、上一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本公司在万向财务公司的活期存款年利率是0.35%;一年定期存款年利率是2.10%;七天通知存款年利率是1.89%。上述利率中,活期存款利率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持平,高于四大国有银行利率,一年期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四大国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和四大国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分别为0.35%和0.30%,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分别为1.50%,四大国有银行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1.7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相关金融服务的定价按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执行,在此范围内双方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有关交易的价格确定必须对各方都是公平合理的,任何一方不得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严格以合作互利和公平合理为前提开展双方业务,价格严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同时双方可随时根据所需服务的市场价格,并结合自身利益决定是否与对方签订有关交易合同。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万向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能够使公司充分利用控股股东的融资平台及渠道资源,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营能力、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在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说明后,经对市场认真研究和分析,认为该关联交易便于公司资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融资保障,降低资金风险,更充分地利用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功能,获得更好的服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5、《万向财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2一015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照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主要变化和影响是将长期待摊费用调整到使用权资产列报: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长期待摊费用列示2,658,261.51元,使用权资产0元;2021年1月1日调整为长期待摊费用列示394,094.96元,使用权资产2,264,166.55元。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

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

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选择不重

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选择仅对2021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租赁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1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本集团承租的土地资产,原作为经营租赁处理,根据新租赁准则,于2021

年1月1日确认使用权资产2,264,166.55元,租赁负债0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于 2022 年4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于 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2一016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2年4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公司自2002年上市以来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及自2014年以来的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对公司提供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客观、公正、谨慎的审计,对保证公司财报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公司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农业类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包括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等;

(1)项目合伙人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罗明国,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 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2016年度、2022年度为万向德农提供审计服务。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刚,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0年起为万向德农提供审计服务。

(3)拟签字会计师的执业资质、从业经历、兼职情况、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郭和珍,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起为万向德农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年报审计55万,内控审计15万),按照参与项目各级别人员工时费用定价。本年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含税;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依据工作量确定其报酬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万元(含税;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 19日

证券代码:600371 证券简称:万向德农 公告编号:2022一017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善和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地区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4 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和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薪酬标准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确定为7.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

二、支付办法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调整原则

视具体情况,每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调整方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上接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