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839,162.67元。在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0,483,916.27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94,355,246.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69,928,871.12元,减去2021年度派发现金红利9,928,548.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54,355,569.52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与财务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在保证正常经营与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330,95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28,548.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 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经营发展实际,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将本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薛晓民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毕建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铁军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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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2021年,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在历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人员具有上市公司年审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基于上述原因,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人员信息: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7)2020年收入情况: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8)2020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2)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管理措施4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执业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益盛药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慧娟,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张逸,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张逸和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慧娟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杨旭、签字注册会计师谭慧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续聘会计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审众环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22-012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于晓静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
于晓静女士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于晓静:女,198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针剂提取车间技术员,现任本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长。
于晓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于晓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接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