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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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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32人,代表股份4,986,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3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6,998,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48%;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8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此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060,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86,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9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8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关联股东罗永忠、罗丽华、钟利钢回避表决,共回避表决132,074,15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924,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586%;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继东、刘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永忠先生,董事李辉先生、独立董事饶洁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想先生、财务总监缪银兵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江绍果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作为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万股,回购价格2.325元/股。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8,280,000股变更为438,260,000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438,280,000元变更为438,260,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到广场A座19层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22日起45天内(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8-61777787

5、邮箱:huanglinyang@chuanrun.com

6、邮编:610041

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