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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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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6、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事宜所涉及广州兴科半导体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37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1)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2)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的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及衔接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变更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41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方式

会议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二、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邱醒亚先生,独立董事王明强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蒋威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王凯先生,保荐代表人姜涛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15:00~17:00,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为提高交流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16日10: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40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至2022年5月16日15:00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提案如下:

提案5、6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披露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与白石路交汇处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2栋A座8楼证券投资部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小曼、肖晓月

联系电话:0755-26062342

传 真:0755-26613189

电子邮箱:stock@chinafastprint.com

邮 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代理人凭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件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5月12日下午17: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6

2、投票简称:兴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同意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反对票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弃权票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