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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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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2版)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3月31日,新宜化工的资产总额为274,965,441.53元,负债总额为264,965,441.53元,净资产为10,000,000.00元。新宜化工55万吨/年氨醇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正式投产。

2.邦普宜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疆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日期:2021年10月17日

住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5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6213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化肥业持有邦普宜化35%的股权,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邦普宜化65%的股权。

经查询,邦普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3月31日,邦普宜化的资产总额为327,576,606.53元,负债总额为230,112,211.95元,净资产为97,464,394.58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邦普宜化一体化电池材料配套化工原料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正式投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总金额为38.5亿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议案且公司与被担保人依法签订正式(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后,公司将根据生效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1. 本次为新宜化工及邦普宜化担保的银行借款是为补充相关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被担保方新宜化工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控制权,担保及反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被担保方邦普宜化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且邦普宜化项目建设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2. 本次担保对象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691,6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7.2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06,383.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7.25%;担保债务未发生逾期。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4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2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9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9. 特别提示: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其他与会人员、公司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公司建议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如确需莅临现场参会,需遵守宜昌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1日8:30-11:30及14:3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2”,投票简称为“宜化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2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及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我公司出席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下:

若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所持股份的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