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5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集人: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5:00

3、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4、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炳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7人,代表股份284,678,3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0200%。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262,265,5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02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412,8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933%。

公司部分董事、全部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3,257,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09%;反对1,418,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82%;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66,2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8577%;反对1,418,3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0840%;弃权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8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叶坚鑫、蒋婧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2-02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5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天盈广场东塔56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吴建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吴建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吴建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0日

吴建林先生简历:

吴建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7月出生,会计师,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2011年4月至2017年3月在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任项目经理;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任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贵糖股份”,证券代码:000833)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至今为广东环保集团派出监事会主席,即任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煤炭工业有限公司、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5月10日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建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吴建林先生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环保集团,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登陆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吴建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