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01 证券简称:方正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份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份变动属于执行司法裁定
●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大连中院”)《通知书》,在执行公司股东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政泉控股”)犯强迫交易罪一案中,大连中院依据(2018)辽02刑初9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裁定将政泉控股持有的1,089,704,789股公司股票予以追缴、没收,过户至财政部指定的受让方名下。按照财行[2022]195号《财政部关于将有关依法罚没股票划转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事宜的通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为财政部指定的股票受让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政泉控股持有1,089,704,78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如上述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政泉控股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24%,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就上述股份变动事项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主要股东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配合完成上述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