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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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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缴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的公告

2022-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百花村 公告编号:2022-035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缴股东违反承诺减持股份所得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20年9月,李建城先生以每股5元的价格竞得张孝清先生在江苏省南京中级人民法院拍卖的1,500万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5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执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同月,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华凌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与李建城先生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协议中明确双方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2021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出具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函》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21-042),李建城先生做出了“本人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期间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亦不存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后6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而发生减持的,本人承诺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的承诺。

近日,公司自查,发现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

二、股份变动情况

1.增持情况

2020年9月25日,李建城先生家人通过其账户另外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购入3万股。彼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4,555,087股,未告知公司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变动如下:

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2.减持情况

李建城先生的家人认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在承诺范围内,通过其账户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自行卖出1万股,2021年11月9日卖出2万股,共获利7.4万元。

变动如下:

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三、说明

1.李建城先生的家人认为其在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在承诺范围内,于是李建城先生的家人自行操作减持了该3万股股份,李建城先生未根据相关要求,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其股份变动情况并履行披露义务。对此,李建城先生深感自责并致歉。经公司催告后,于2022年5月10日,李建城先生根据承诺上缴了其减持3万股股份所得的全部收益7.4万元。

2.公司根据股东李建城先生做出的承诺进行了追缴。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收到了其上缴的减持股份所得的收益7.4万元。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规范操作,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