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65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春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18日,已有11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假设2022年5月19日及2022年5月20日满足转股条件,本次连续30个交易日中仅有13个交易日股价在当期转股价格不低于“新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5元/股)的130%(11.38元/股),为此后续相应顺延。未来1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5元/股)的130%(11.38元/股),将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春转债”。
一、“新春转债”的有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万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8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3.0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2020﹞82号自律监管决定书”同意,公司3.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4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春转债”,债券代码“1135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新春转债”自2020年9月14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9.08元/股。因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进行了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可转债价格调整相关规定,“新春转债”的当期转股价格为8.75元/股。
二、“新春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情况
根据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春转债”。
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5月18日,已有11个交易日高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假设2022年5月19日及2022年5月20日满足转股条件,本次连续30个交易日中仅有13个交易日股价在当期转股价格不低于“新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5元/股)的130%(11.38元/股),为此后续相应顺延。未来11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有8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新春转债”当期转股价格(8.75元/股)的130%(11.38元/股),将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新春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新春转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且公司董事会决议行使该赎回权,投资者除规定时限内交易/转让或按照8.75元/股的转股价格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被强制赎回,可能将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请“新春转债”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联系邮箱:xcczqb@xcc-zxz.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