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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022-05-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865 股票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48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开发行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核准,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公开发行了1,450,000,000.00元(145万手)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100元/张(1,000元/手),共募集资金1,450,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1,421,69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6月2日到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0)第002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管理和使用。

2020年6月2日和2020年7月24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凤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共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均为0元。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49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福莱特”)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6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或“国泰君安”),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席主承销商”或“中金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为“福莱转债”,债券代码为“113059”。

本次发行的A股可转债规模为40.00亿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若认购不足40.0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的福莱转债为3,630,855,000.00元(3,630,855手),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90.77%。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2年5月24日(T+2日)结束。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7,665手,包销金额为7,665,000.00元,包销比例为0.19%。

2022年5月26日(T+4日),联席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7楼

联系电话:021-38676888、010-8393967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2、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