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205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5月27日的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王庆生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2022年4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0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0,054,1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760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7,698,9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467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55,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3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55,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32%。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55,1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932%。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杨军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81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3%;反对238,400 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1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777%;反对238,40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855,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198,4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6,7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760%;反对198,40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3,297,18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1%;反对199,900股;弃权0 股;回避296,557,056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5,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24%;反对199,90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082,53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6%;反对971,609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1,383,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60%;反对971,609股;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814,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0%;反对239,9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15,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140%;反对239,900股;弃权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9,854,2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4%;反对199,900股;弃权0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2,155,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124%;反对199,90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律师、杨军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