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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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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34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高新区运河路99号柯利达设计研发中心4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顾益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顾益明、顾龙棣,独立董事顾建平、李圣学、戚爱华以通讯方式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10为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通过有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奕、蒋静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3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票事宜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2022年5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以上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8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2022-027、2022-034)。

根据《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1年度财务指标,均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目标,不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拟对第一期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另外,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和目前国内的疫情及其影响等因素,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450万股,注册资本将减少1,450万元,即公司总股本由61,046.0158万股减少为59,596.0158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1,046.0158万元减少为人民币59,596.0158万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债权。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6号

2、邮编:215011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传真:0512-68257827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