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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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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等事项的公告

2022-06-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3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逾期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536.51亿元(不含利息)。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也受到一定影响。在上述背景下,公司金融债务发生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并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一)未能如期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2022年5月11日)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情况后,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56.34亿元(不含利息),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536.51亿元(不含利息)。

(二)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应对措施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2021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正在持续推进《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的落地。截至2022年5月31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88.63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96.41亿元。另外,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为19.16亿元。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一)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州鼎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鼎鸿”)为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底层标的债权债务人。因湖州鼎鸿未能按期偿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信托”,代表金谷·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财产权信托,为仲裁申请人)享有的本金金额为19.10亿元的债权,金谷信托以湖州鼎鸿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

(二)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本次仲裁的裁决书,裁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本金人民币1,700,000,00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标的债权本金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800,000元;

5、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对德清县人民政府的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收益权及已形成的及未来形成的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裁决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6、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2,156,479元,由被申请人负担人民币11,910,000元,申请人负担人民币246,479元;

7、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仲裁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公司全部金融债务的偿付将在《债务重组计划》的统一安排下实施。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