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6-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17日9:3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22年6月17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期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宾馆二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季长彬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股201,865,61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3647%,中小投资者15人,代表股份1,865,611股。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0,43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199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25,8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5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提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津贴)金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表决结果:通过。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表决结果:通过。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表决结果:通过。

8、《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表决结果:通过。

9、《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3228%;

反对1,367,0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7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98,6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58%;

反对1,367,0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74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7063%;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425,8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6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2)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选举戚安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200,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2937%;

反对1,372,4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6798%;

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6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

同意439,80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740%;

反对1,372,411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636%;

弃权5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24%。

(2)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做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中强(潍坊)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韩明 宿秀兰

3.本所律师认为,恒天海龙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