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庆华先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小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6月27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应台州中央创新区建设需要,公司所属土地属于政策性收储对象,且公司有能力对前述土地上的生产线在搬迁期内进行适当妥善安置,同时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价款是依据评估报告和双方友好沟通,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土地收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3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以下简称“台创指挥部”)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台创指挥部受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公司名下位于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合计33333平方米(约50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地上合法、合规建筑物27877.06平方米及构筑物、附着物等进行协商收储。本次土地收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73,503,366元。
●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拟与台创指挥部签署合同,台创指挥部受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公司名下位于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合计33333平方米(约50亩)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地上合法、合规建筑物27877.06平方米及构筑物、附着物等进行协商收储。本次土地收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73,503,366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为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台创指挥部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标的资产位于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于2002年10月获得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地号003-014-011,批准面积为33333平方米,实际占地面积32526.13平方米,剩余806.87平方米按规划用途为绿化、道路用地,地上建筑物总面积27877.06平方米。地块用途属工业用房,使用年限为50年,尚可使用年限为30年。该地块现由公司使用,目前厂区建设有生产线、办公楼、食堂、宿舍及附属工程。
2、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元
■
3、土地收储的原因
因台州中央创新区建设需要,公司位于创新区更新改造范围的土地属于政府政策性收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台创指挥部受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与公司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就上述项目地块签署收储合同。
4、本次标的资产尚存在抵押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新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上述标的资产的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用于银行综合授信的抵押物。公司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解除收储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抵押。除上述情形外,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经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城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和台州市天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台州市天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土地估价报告》(台州市天平公司土评[2022]第003号),双方确认土地补偿费54,832,785元,建(构)筑物(含附着物、室内装修等)补偿费37,464,007元;经双方协商,约定按时签订合同奖励、按时腾房交地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奖励及合同履行等专项奖励56,551,476元;并约定停产停业补助、搬迁补助、选择货币补偿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合计24,655,098元;参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参考其评估价值,双方拟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合同(货币补偿)》,确定本次交易涉及搬迁总计补偿资金为人民币173,503,366元。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收购方):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
乙方(被收购方):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标的物概况
收储土地位于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面积33333平方米(约50亩),土地使用权类型属出让,用途为工业;收储土地的地上合法、合规建筑物27877.06平方米及构筑物、附着物等。
2、补偿安置方式
公司自愿选择货币补偿,并自行寻找置换用房或置换土地。
3、收储补偿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参考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参考其评估价值,同时考虑奖励费、补助费及合同履行专项奖励等,确定本次土地收储的总价款为人民币173,503,366元。
4、结算和付款方式
资金结算款通过台州市拆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将按分期方式以现金支付。补偿费、奖励费合计135,140,072元,在双方签署收储合同后30日内,由甲方支付70%;剩余价款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中腾地交房义务后30日内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5、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解除收储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的抵押、查封的,或有其他情形导致收储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产权产生争议或纠纷而无法注销不动产权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合同约定补偿费的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在价款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规定的期限腾房交地的,取消乙方的全部按时腾房交地奖励;乙方未完全履约的,取消乙方全部的合同履行专项奖励,甲方有权在价款结算时直接予以扣除。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台创指挥部收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于2019年5月21日,出资人民币2,298.00万元在台州经济开发区海城路北侧、海茂路西侧购买土地79763平方米用于公司搬迁新厂区的建设。新厂区现已基本投入生产,故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系政府单位,其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增加一定的收益,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影响数据将根据收储补偿款奖励款获取数额,并扣除土地成本、房屋建(构)筑物净值、搬迁等成本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确定,相关财务数据最终将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土地收储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是应台州中央创新区建设需要,公司所属土地属于政策性收储对象,且公司有能力对前述土地上的生产线在搬迁期内进行适当妥善安置,同时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交易价款是依据评估报告和双方友好沟通,我们认为本次交易价格合理,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7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7月18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7月18日
至2022年7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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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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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券融资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券融资业务所涉及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百达精工办公楼三楼;
5、登记时间: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2年7月15日下午5点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
2、邮政编码:318000
3、联系人:公司证券投资部
4、电话:0576-89007163
5、传真:0576-88488866
6、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7、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7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