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如下:
以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644,52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4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3,995,913.68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1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882,350股,公司总股本由411,644,520股减少至 410,762,170股。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以总股本410,762,170股为基数,分配比例无调整,分配总金额调整为13,965,913.78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且距离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0,762,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0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8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4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8日(星期五)
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1日(星期一)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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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中钢大厦七栋一楼
咨询联系人:康岚、陈思全
咨询电话:0755-26710011转1688
传真电话:0755-2671001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