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68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参与“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69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竞拍标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
2、成交原则:本次采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竞拍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竞拍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安福玻璃尚未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
5、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采矿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参与“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的竞拍,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拍相关手续。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购买或者出售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12个月内经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因此,本次竞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7月5日,安福玻璃参与“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竞拍,具体如下:
一、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1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硅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石英砂、重油、纯碱(Na2CO3)的销售,供热供暖及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出让人: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矿山名称: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
3、矿区位置:安徽省凤阳县大庙镇
4、开采主矿种:玻璃用石英岩矿
5、开采范围:面积1.113平方公里,范围由21个拐点圈定,各拐点直角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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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源储量:玻璃用石英岩矿(探明+控制+推断)资源量11700.5万吨。原岩(绢云石英片岩(夹石)、大理岩、含铁石英岩、断层角砾岩等)1310.83万立方米。
7、开采标高:+212.4米~+70米。
8、采矿权出让期限:24年(含基建期1个年),自受让方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9、出让方式:挂牌方式。
10、挂牌时间:2022年6月22日至2022年7月5 日15时止。
本次采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安福玻璃于2022年7月5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最高报价人民币33.80亿元竞得该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合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签署。
关于安福玻璃参与竞拍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挂牌的详细信息请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chuzhou.gov.cn/)公告,公告编号为滁自然资规矿告[2022]2号。
三、本次竞拍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拍有利增加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降低石英砂原材料波动对上市公司产品成本及业绩的影响。
四、采矿权的相关风险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
2、本次竞拍的采矿权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
3、该矿具备开采条件尚需较大的投入。采矿权范围内及采矿权范围外受影响区域用地、用林、建筑物、构筑物、坟冢等附属物征迁补偿安置尚需解决;并需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生产,最终投入生产还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由于矿产资源采掘业的特点,公司并不能完全规避安全生产的风险。
5、本次竞拍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安福玻璃尚未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
6、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