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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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2022-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22-22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累计涉案金额约为650.04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案件受理费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人”或“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3月5日披露了《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临2022-06)。目前部分案件有所进展,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正量东方仲裁案(《破局1950》)

因与北京正量东方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量东方”或“被申请人一”)、刘建(以下称“被申请人二”,与“被申请人一”合称“被申请人”)发生《电视剧〈破局1950〉(暂名)联合投资合同》《履约担保书》纠纷,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详见公告“临2022-06”)

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4月21日开庭审理本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2)京仲裁字第2073号],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返还投资款5,600,000元;

(二)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2022年1月10日的迟延履行金1,878,526.04元,并继续向申请人支付以5,6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2%为标准、自2022年1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迟延履行金;

(三)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40,000元;

(四)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财产保全费用11,457.26元;

(五)被申请人二对本裁决上述第(一)至(四)项中被申请人一应支付的款项向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案仲裁费111,679.9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100,511.94元,由申请人承担11,167.99元,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100,511.94元。

上述裁决各项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被申请人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与星座魔山诉讼案(《客家人》)

因与星座魔山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座魔山”或“被执行人”)发生《〈客家人〉版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纠纷,公司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胜诉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京0105民初21297号)]。星座魔山未按判决内容偿还债务,公司于2021年11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详见公告“临2022-0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5日立案。经在全国网络查控系统和北京高院网络财产查询系统中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可供执行的财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2)京0105执8533号],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公司将在发现星座魔山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进展的两项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