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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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2-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6 证券简称:南都物业 公告编号:2022-028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夏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23,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融-圆融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信-华夏资本粤湾增强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吴-聚利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兴兴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海通-年年旺5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海通-年年旺8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委托理财期限:90天、每周可预约赎回、182天、每周可预约赎回、每周可预约赎回、每周可预约赎回

● 履行的审议程序: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金额为23,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三、风险分析及内部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财务管理中心建立投资产品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注:实际收益合计数与单项数据加总数如有不符系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南都物业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