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扩位简称的公告

2022-07-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鹏扬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7月26日起变更鹏扬中证500质量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扩位简称,具体如下表所示。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变更上述简称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上述变更自2022年7月26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请投资者严格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