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66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7月4日发出《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63);上述公告已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2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东新路1188号)
汽轮动力大厦三楼304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郑斌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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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机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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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将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披露。
2、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关于增补金迎春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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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关于增补许永斌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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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关于增补姚建华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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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振松、贺嘉贝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和董秘签字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22-6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22年7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在本公司汽轮动力大厦304会议室举行,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举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斌先生主持。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员名单详见附件:《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关于修订〈对外战略投资、合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8)。
三、《关于制订〈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69)。
四、《关于中能公司投资建设新生产基地的议案》
会议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70)。
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附件: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
一、战略委员会人员
主任(召集人):郑斌
委员:郑斌、章和杰、许永斌、姚建华、金迎春
二、提名委员会人员
主任(召集人):金迎春
委员:金迎春、章和杰、许永斌、姚建华、郑斌
三、审计委员会人员
主任(召集人):许永斌
委员:许永斌、章和杰、姚建华、金迎春、叶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召集人):章和杰
委员:章和杰、许永斌、姚建华、金迎春、潘晓晖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