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公司65.25%股份)提请将《关于修订〈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审议上述临时提案,会议其他审议事项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9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公司董事会定于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公司65.25%股份)提请将《关于修订〈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新后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1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公司章程(修订稿)》。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定代表人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2年8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建议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登记,邮箱:zhengquanbu@szwg.com。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发送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人:曾艳
联系电话:0755-27402880
联系电子邮箱:zhengquanbu@szwg.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侨大道3402号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请提前关注并遵守深圳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防控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以及需持有48小时内阴性核酸检测证明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随时可能会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提交卫光生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通知;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0”,投票简称为“卫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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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说明: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