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81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已披露信息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07.72万元和-911.13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77),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万元到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12.52万元到2,112.52万元,同比减少68.00%到75.11%。
● 2022年6月2日,公司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8GWTOPCON光伏电池生产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目前公司与安义县人民政府尚未形成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与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顺风”)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常州顺风及关联公司江苏顺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片3.7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截至本公告日,豪安能源实际销售给常州顺风及供应链融资公司单晶硅片572万片。
● 2022年7月13日,豪安能源与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英利能源单晶硅片2.7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截至本公告日,豪安能源实际销售给英利能源单晶硅片82.56万片。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7月28日、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邦领贸易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807.72万元和-911.13万元。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77),预计2022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0万元到9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912.52万元到2,112.52万元,同比减少68.00%到75.11%。
2022年6月2日,公司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同建设8GWTOPCON光伏电池生产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目前公司与安义县人民政府尚未形成具体合作协议,合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022年5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安能源”)与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顺风”)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常州顺风及关联公司江苏顺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单晶硅片3.72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截至本公告日,豪安能源实际销售给常州顺风及供应链融资公司单晶硅片572万片。
2022年7月13日,豪安能源与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合同。2022年7月1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豪安能源预计销售给英利能源单晶硅片2.7亿片(上下浮动不超过20%)。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披露的《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截至本公告日,豪安能源实际销售给英利能源单晶硅片82.56万片。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