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辞职
并由总经理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05 证券简称:三峡能源 公告编号:2022-053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辞职
并由总经理代行总会计师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卢海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卢海林先生辞去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卢海林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卢海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本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保证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聘任新的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总经理张龙先生代行总会计师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聘任总会计师及后续相关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卢海林先生在担任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