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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37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2年7月2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有效。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详见同日公告《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其中议案1、2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38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对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公司将注册地址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津南)创意中心A座1002室”变更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12号【A】座二层房屋”;经营范围由“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命科学技术开发、干细胞基因工程产业化、风险投资、投资理财、投资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专项规定)”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命科学技术开发;干细胞基因工程产业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39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8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新志,201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任俊英,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0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8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份,新三板报告数量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20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50 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和市场定价来确定。与上期无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已为公司提供3年审计服务。2021年度,信永中和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不再聘请其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对其多年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感谢。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公司拟改聘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事前沟通,前任会计师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审计委员会决定提议董事会聘请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因此,同意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变更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变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2-040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2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2日

至2022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十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8月19日下午5点。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登记时间:

2022年8月1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一5: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21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梅苑路12号

(2) 联系人:宋豫林、张奋

(3) 联系电话:022一58617160

(4) 传真:022一58617161

(5) 电子信箱:zhongyuanxiehe@vcanbio.com

(6) 邮政编码:300384

2、注意事项:

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现场不发放礼物;出席者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特别说明:为保证会议现场有良好的秩序,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一律不得入场。

特此公告。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