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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606 公司简称: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3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于2022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夏崇耀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3%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董事会同意拟推选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夏善忠先生、潘矗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同意拟推选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周静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提交公司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4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通知;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8月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4、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平飞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3%股份)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胡伯惠先生、陈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监事,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根据《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举产生后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附件:非职工监事简历

胡伯惠,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工程师。历任宁波大榭东方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科长,东方有限线缆分厂厂长,东方大金制造部部长,东方电缆营销管理中心主任、生产管理中心主任、风险管控部主任;曾获得“宁波市内部审计工作先进个人”,“基层党(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现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陈虹,女,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管理总部副主任、总裁办主任、共青团宁波东方集团委员会副书记、书记,共青团宁波市北仑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党委办)主任。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5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本次发行保荐人及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132.08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67.92万元已由本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因不直接与效益相关,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运营成本,进一步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实力,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附件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高端海洋能源装备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7月,因新冠疫情影响,实际于2021年9月开始投产并实现效益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推举夏崇耀先生、夏峰先生、乐君杰先生、柯军先生、夏善忠先生、潘矗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举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周静尧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艳森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各候选人简历详见《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公司本次提名的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推举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阎孟昆先生、刘艳森女士、周静尧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规定进行了备案,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

3、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

三、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1.63%股份)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推荐,监事会同意推选胡伯惠先生、陈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江雪微女士由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五届监事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7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022年8月5日,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江雪微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一致,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

附件:

江雪微,女,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历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外贸部副经理、营销管理中心副主任、总经办主任等职务。宁波东方集团工会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宁波市北仑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5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法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8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05日(星期五)至08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8月12日下午 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8月12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夏崇耀先生

总经理:夏峰先生

董事会秘书:乐君杰先生

财务总监:柯军先生

独立董事:周静尧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8月12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8月05日(星期五)至08月11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乐君杰 江雪微

电话:0574-86188666

邮箱:orient@orientcabl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49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3日

至2022年8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8月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登记(以2022年8月19日16:30时前公司收到邮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8:30-11:30、13:30-16:30

4、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东路968号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 编:315801

电 话:0574-86188666

2、会议说明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606 证券简称:东方电缆 公告编号:2022-050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电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1,200.00万元(含税,不含税金额为1,132.08万元,已坐扣的对应可抵扣进项税额67.92万元,于2020年10月9日由自有资金账户划转入可转换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后的募集资金为78,867.9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8.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8,619.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16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信息如下:

注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的下属支行。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三方监管协议执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1年1月21日,东方电缆在兴业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具体详见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部分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截至2022年8月4日,东方电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结转的银行存款利息433.62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截止公告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特此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