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0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08月0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2号环球金融中心2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彭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对提交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因工作原因,董事张剑、段华授权董事彭伟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爱俭、孙广亮、徐浩然、董事张格格、刘建欣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因工作原因,监事李琰、武履波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春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发行规模和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及转股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2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3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5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8评级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9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0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21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制定《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9及议案1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王彩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