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星州盛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州盛和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星州盛和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6.85%(最高本金限额为3.685亿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运溪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星州盛和公司全部67%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2022-086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沈伟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2022-087号公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一08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98,945.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7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如下担保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星州盛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州盛和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亿元的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星州盛和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6.85%(最高本金限额为3.685亿元),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运溪盛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星州盛和公司全部67%股权为本次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合作方股东将按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
(二)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77亿元及31亿元的新增担保。公司本次为星州盛和公司提供担保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星州盛和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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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星州盛和置业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年5月9日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龙船坞路96号3幢1楼105室
3、法定代表人:于伟
4、注册资本:89400万元
5、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6、与公司关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临平咏翠芳华轩项目的开发主体。
7、项目用地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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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股东情况:公司、坤和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其36.85%、33%和30.15%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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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该公司于2022年5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订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
2、担保金额:公司为星州盛和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36.85%(最高本金限额为3.685亿元)
3、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4、担保范围:被担保债务(包括或有债务)的相应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星州盛和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鉴于目前星州盛和公司经营稳健,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298,945.32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71%,其中对合并报表外的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351,005.0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06%。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沈伟东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伟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沈伟东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沈伟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沈伟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987771
传真:0571-86987779
邮箱:office@binjiang.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沈伟东先生简历
沈伟东先生:197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07年5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2007年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曾任业务部门经理;2000年-2003年就职于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历任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助理、部门副经理;1995年-2000年就职于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
沈伟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伟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