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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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二路副71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刘晓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银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OLED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期限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袁玥、王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4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8月31日,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070股,占公司总股本98,075,383股的比例为0.45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89元/股,最低价为86.1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05,252.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2-009)。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2022年6月17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6.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2-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47,070股,占公司总股本98,075,383股的比例为0.45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2.89元/股,最低价为86.1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305,252.1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