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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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海宁市皮都路 9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忠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于珍、李佳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