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2-060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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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仁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吴迪增先生、独立董事刘玉龙先生、独立董事胡国柳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徐铭峰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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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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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决议均获得通过;
2、议案 1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恬、陈弘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